适用对象 在我市注册,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和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在30日内到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登陆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
适用对象
在我市注册,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和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在30日内到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登陆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政策标准及期限
·补贴标准:按照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社会保险费单位实缴部分进行补贴。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最长1年。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4、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创业证》2、3、6、7页复印件;
5、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7、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还需提供:
8、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
9、中小微企业承诺书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进入http://hnjy.hrss.henan.gov.cn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页面,点击单位事项
单位事项
·用单位信息注册并登录后点击单位社保补贴
·点击网上办理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
【线下办理】
·申请
用人单位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受理初审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审核公示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金拨付
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业务咨询:60257058 荥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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